“为了统一管理,很多保安公司都为执勤人员配备了相对统一的服装。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安保公司的服装大多有肩章、臂章和胸章、甚至帽徽。在服装显眼的位置,还有国旗、警徽的图案,以及保安、安保、特勤、秩序维持、秩序维护,甚至维和字样。导致普通群众常常误以为他们是具有公权力的执法人员。”日前,民盟盟员、民盟天津滨海新区区委会专职副主委刘文利提出,应规范保安公司执勤人员着装。
刘文利提出,国家应尽快开展整顿“着装不规范行为”工作,以各类保安公司为重点,开展严格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尽快消除保安公司“乱着装”问题,清理各类乱着装现象。同时出台“非执法人员”统一着装规定,如明确规定:普通保安公司及非行政、执法部门,着装不得有领章、肩章、臂章和帽徽。更不允许有与国徽、警徽、军衔相似的图案。在指定的前胸位置注明详细的保安公司名称,在后背可以标注“保安”或“安保”的字样。对于“特勤”“维和”等不规范、容易引起误解的字样坚决禁止。
在刘文利看来,着装的“傍权力”由来已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管。应该公开对于“非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的规定,公开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鼓励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正确看待不同的工种和行业,对于从事保安、安保工作的人予以同样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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