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银川宝湖福邸小区一保安猥亵8岁女童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对保安准入的热议。
10月20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获悉,涉事的宁夏安利盾保安公司未按规定将新入职保安信息录入监管系统,银川警方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对该保安公司予以严厉处罚。
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内部单位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贺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在日常监管中,保安公司新录用保安人员时,应该将其信息录入“宁夏保安监管系统”,该系统是全国联网的系统,会自动对保安人员进行政审,一旦保安人员有犯罪前科,政审将不能通过。
贺钊介绍,根据调查,宁夏安利盾保安公司违规未将新录用人员的信息录入监管系统,公安部门目前正在对该保安公司进行调查取证,随后将依规对其进行严厉处罚。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列出的7种情形中,包括“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贺钊告诉记者,目前,银川市居民小区的保安员分为两类:
一类是在专业保安公司中就职的保安员,专业保安公司须在公安部门备案;
另一类是物业公司的保安员(秩序维护员)或者门卫,物业公司由银川市物业办负责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没有相关法规要求物业公司直接聘用保安员或者门卫时,应聘者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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