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5年保安,从未休过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离职后索要加班费被拒。无奈之下,郑州市民张明(化名)将原单位告上法庭。不料,官司虽然赢了,张明的加班费却迟迟拿不到,碰到这样的事,你说闹心不……
保安全年无休索要加班费被拒,法院判决原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等1.2万元
事情还要回到10年前,2010年5月张明入职郑州某保安公司,被保安公司派往郑州某小学从事保安工作,工资每月1900余元。工作期间,张明兢兢业业,从未休过法定节假日、年休假。
2015年1月,张明离职,离职后,他多次向公司索要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费以及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未果,遂将保安公司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郑州某保安公司支付张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共计1.2万余元。
但判决生效后,该保安公司却一直没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被列入“黑名单”后,“老赖”仍玩“失联”,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代红涛依法向被执行人郑州某保安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对该保安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将保安公司法人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电话通知保安公司负责人来法院解决此事,可该保安公司拒不接听电话,负责人也避而不见。
法院全面查控后,查控到该保安公司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第一时间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额及利息将其账户冻结,及时扣划到法院账户,随后将该款项依法发还给申请人张某,此案圆满解决。
“谢谢金水法院的执行法官,如果不是你们尽职尽责,我这加班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近日,拿到加班费后的张明来到郑州金水法院执行局,再三向执行人员代红涛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