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中力保安通讯员李勤),某保安公司承揽了物业的安保服务,随即转包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支付了相应的保安费用,但是保安公司却不肯按合同向出人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人力费,随后被告上法庭并败诉。日前,经市北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某保安公司付清了全部拖欠款项5万余元。
2020年1月,原告山东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保安服务公司青岛分公司签订合同,原告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为被告公司承揽的海棠湾物业提供保安服务,服务费用为45257元;于2020年1月2日至1月17日提供维持秩序执勤务,服务费用为13200元。原告安排十几名员工如约为被告提供保安、勤务等服务后,该案所涉物业公司将45257元、13200元两笔服务费用的款项支付给了被告公司。而被告公司却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服务费。后原告将被告某保安服务公司及其青岛分公司诉至市北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服务费58457元及违约金。
经审理,市北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给付原告服务费58457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市北区法院终本管理团队立即启动快速执行通道,办案人对被执行人全部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未获得有效的可供执行财产。后了解到案涉物业公司已将两笔服务费用支付给了被执行人,办案人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与被执行人多次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筹款付清了全部拖欠款项5万余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近期,市北区法院继续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开展涉民企案件集中攻坚清理专项行动,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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